
《動物素描》是18世紀法國著名博物學家、進化思想的先驅者布封的得意之作。布封不僅是自然科學領域的巨匠,也是一位優秀的散文作家,他的文章極具清新和諧的古典風格。在他的筆下,馬是“世上最美麗的一種動物……雖為人坐騎,卻不失俊雅高貴的品格”;狼是“一個道地可憎的野獸,它的一切都是討人嫌的”;天鵝雍容自在的水上行動是“大自然提供給我們的航行術的最美的模型”,而漂亮的松鼠們則“面容清秀,眼睛閃閃發光,身體矯健” ……布封并不只是客觀描述這些動物們的生活習性和特征,而是帶著親切的感情,饒有興趣地為它們畫像,讀來趣味盎然。因此,本書不僅是智慧的科普讀物,也是優美的文學珍品。 《動物素描》是18世紀法國著名博物學家、進化思想的先驅者布封的得意之作。布封不僅是自然科學領域的巨匠,也是一位優秀的散文作家,他的文章極具清新和諧的古典風格。在他的筆下,馬是“世上最美麗的一種動物……雖為人坐騎,卻不失俊雅高貴的品格”;狼是“一個道地可憎的野獸,它的一切都是討人嫌的”;天鵝雍容自在的水上行動是“大自然提供給我們的航行術的最美的模型”,而漂亮的松鼠們則“面容清秀,眼睛閃閃發光,身體矯健” ……布封并不只是客觀描述這些動物們的生活習性和特征,而是帶著親切的感情,饒有興趣地為它們畫像,讀來趣味盎然。因此,本書不僅是智慧的科普讀物,也是優美的文學珍品。
人類有廣闊的視野,他們知道這個世界不僅僅生存著人類,這個世界上還有鳥語花香,有高山深水,有鷹擊長空,有魚翔淺底……人類科學的觸角探尋到的領域在布封的筆下化作了《動物素描》,在法布爾的手中成了《昆蟲記》,二者稍有不同的是,《動物素描》一改布封往日高頌“優勝劣汰”自然法則時的嚴肅面孔,而是充滿了普世情懷地讓動物們回到了自己的領地,讓人類與動物有了親切的對話。法布爾曾被達爾文譽為“無與倫比的觀察家”,他用人性去體味昆蟲的世界,又透過蟲眼來反觀人類社會,昆蟲世界充滿了趣味無窮的知識。
讀書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長才。 弗蘭西斯·培根
征服這種豪邁而剽悍的動物,是人類最高貴的征服之舉。馬與人共同分擔戰爭的辛勞,分享征戰的榮耀:馬與它的主人一樣勇猛無畏,看到戰情緊急卻勇往直前;它對兵器的搏殺聲習以為常,喜歡并追蹤這種聲響,并且同樣斗志昂揚:它分享人的快樂;無論是狩獵、賽馬,還是奔跑,它總是行為出眾、耀武揚威。然而,它的順從也不亞于勇敢,它并不逞其烈性;它懂得節制自己的舉動:不但屈服于騎手的操縱,而且好像還探詢他的意愿,經常按照主人留給它的印象而奔跑、緩行或停步,一舉一動總要讓人滿意。這是一種生來舍己為人的動物,甚至會迎合別人的心愿,它以動作的敏捷和準確來表達、來執行,我們希望它所做的一切,它都能感覺得到;它毫無保留地奉獻自己,并不拒絕任何使命,反而盡一切力量來為我們效力,甚至還超出自己的力量,不惜犧牲生命來更好地為我們效力。
上面所說的是其才能得到發揮的馬,是天然品質已被人工馴化的馬,是從小就得到精心照料,后來又經過馴養,專門為人效勞的馬:它所受的教育以喪失自由開始,以受到束縛告終。這些動物被奴役、被馴養已經太普遍、太悠久了,因此,我們很少見到它們處于自然狀態:它們在勞作時總是披鞍戴轡;我們從不解除它們的束縛,甚至在不干活時也不解除。假如我們偶爾讓它們在草場上溜達,它們也一直帶著順從的痕跡,而且往往帶著勞動和痛苦的殘酷痕跡:嘴由于銜鐵嚼子勒下褶皺而變形,腰部長了瘡或被馬刺刮出條條傷痕,腳指甲也釘上不少釘子。它們經常受到羈絆并留下痕跡,連它們身體姿態都受到了妨礙:即使我們解除對它的束縛也無濟于事,它們是不會顯得更自由的。就是那些受束縛較少的馬,那些只為主人擺闊氣、講排場而喂養的馬,那些不是為裝飾它們自身,而是為滿足主人的虛榮心而戴上鍍金鏈條的馬,對它們來說,額頭上掛著一撮艷麗的鬃毛,領鬃被編成細辮,滿身披上彩絲和金飾,所受的侮辱也不亞于它們腳下的鐵掌。
天性比人工更美;在一種動物身上,動作的自由又構成美的天性。請看那些在南美洲各地區繁殖、自由自在地生活的馬吧:它們步行、奔馳、騰躍,既不受拘束,又沒有節制;它們為自己的獨立而自豪,看到有人在場就躲避,它們不屑于受人照料,它們自己尋找并且也能找到合適的食物。它們在廣袤的牧場上走來走去,自由自在地騰躍,在那里采集四季常青的新鮮食物;它們沒有固定的住地,沒有任何別的庇護,只剩下晴朗的天空,它們呼吸著清新的空氣,這種空氣比我們壓縮它們應該占據的空間、把它們關人的那些圓頂宮殿里的空氣要純凈得多;因此,與大多數馬相比,這些野馬特別強壯、特別輕捷、特別道勁,它們有大自然賦予的優勢,即力量和高貴,別的馬只有人工所能給予的技巧和乖順。
這種動物的天性并不兇猛,只是倨傲不馴而已;雖然它們比大多數別的動物有力氣,但從不襲擊其他動物。若是它們受到其他動物的攻擊,它們不屑于與之爭斗,干脆將它們趕走或踩死。它們也成群往來,集聚在一起只是為求群居之樂,因為它們并不怕別的動物,只不過它們自己彼此依戀;也因為草和植物足夠它們食用,有大量的食物來滿足它們的胃口,它們對獸肉沒有任何胃口,它們并不向別的動物開戰,也不互相開戰,更不互相爭奪生活資料,它們從來不位犯一只小動物或者搶奪同類的財富,而這正是其他食肉動物爭斗的根源:它們總是和平共處,因為它們的胃口簡單、有節制,又有足夠的生活資料,不需要向同類表現貪欲。
這一切可以在人們一起喂養并且成群放牧的小馬中看得很清楚:它們有溫和的習性和合群的品質;它們的力量和熱情通常以競賽的行為表現出來;它們奔跑時努力搶在前面,爭著過河,跳越壕溝,自我訓練,甚至在危險面前更加亢奮。那些馬在這類天然訓練中樹立榜樣,那些自己跑在前面的馬是最勇武、最優秀的,一旦被馴服,又常常是最溫和、最柔順的。
在所有身材高大的動物中,馬是各部位比例最勻稱、最優美的;因為,將它與低一級的動物相比,就可以發現,驢子長得太丑,獅子頭太大,牛與自身的粗大身軀相比腿太細太短,駱駝是畸形的,最笨重的動物——犀牛和大象,可以說只是未定形的肉團。腭骨前伸是四足動物的頭顱與人的頭顱不同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動物最卑微的特征;然而,盡管馬的腭骨也向前伸,但它不像驢那樣傻里傻氣,不像牛那樣呆頭呆腦;相反,它的腦袋的勻稱比例使它外形輕盈,又被頸部的美所襯托。馬一抬頭,就仿佛要超越它那四足動物的等級;在這高傲的狀態中,它與人面對面,眼睛有神,睜得很大;耳朵靈敏,大小適中,不像牛身太短,驢身太長;鬣毛正好與它的頭相稱,裝點它的頸項,使它的樣子有力而自豪;它的長而密的尾巴蓋住并恰好到它的身體后部為止:不同于鹿、象的短尾巴,不同于驢、駱駝、犀牛的光禿尾巴,馬的尾巴是由密而長的鬃毛構成的,因為長出鬃毛的小肉樁很短,它無法像獅子那樣翹起尾巴,不過尾巴雖然垂著,對馬來說卻很適合;由于尾巴可以向旁邊擺動,能夠有效地利用它來驅趕那些討厭的蒼蠅;因為,馬的皮膚雖然很硬,又長滿厚而密的毛,但卻十分敏感。P2-7 征服這種豪邁而剽悍的動物,是人類最高貴的征服之舉。馬與人共同分擔戰爭的辛勞,分享征戰的榮耀:馬與它的主人一樣勇猛無畏,看到戰情緊急卻勇往直前;它對兵器的搏殺聲習以為常,喜歡并追蹤這種聲響,并且同樣斗志昂揚:它分享人的快樂;無論是狩獵、賽馬,還是奔跑,它總是行為出眾、耀武揚威。然而,它的順從也不亞于勇敢,它并不逞其烈性;它懂得節制自己的舉動:不但屈服于騎手的操縱,而且好像還探詢他的意愿,經常按照主人留給它的印象而奔跑、緩行或停步,一舉一動總要讓人滿意。這是一種生來舍己為人的動物,甚至會迎合別人的心愿,它以動作的敏捷和準確來表達、來執行,我們希望它所做的一切,它都能感覺得到;它毫無保留地奉獻自己,并不拒絕任何使命,反而盡一切力量來為我們效力,甚至還超出自己的力量,不惜犧牲生命來更好地為我們效力。
上面所說的是其才能得到發揮的馬,是天然品質已被人工馴化的馬,是從小就得到精心照料,后來又經過馴養,專門為人效勞的馬:它所受的教育以喪失自由開始,以受到束縛告終。這些動物被奴役、被馴養已經太普遍、太悠久了,因此,我們很少見到它們處于自然狀態:它們在勞作時總是披鞍戴轡;我們從不解除它們的束縛,甚至在不干活時也不解除。假如我們偶爾讓它們在草場上溜達,它們也一直帶著順從的痕跡,而且往往帶著勞動和痛苦的殘酷痕跡:嘴由于銜鐵嚼子勒下褶皺而變形,腰部長了瘡或被馬刺刮出條條傷痕,腳指甲也釘上不少釘子。它們經常受到羈絆并留下痕跡,連它們身體姿態都受到了妨礙:即使我們解除對它的束縛也無濟于事,它們是不會顯得更自由的。就是那些受束縛較少的馬,那些只為主人擺闊氣、講排場而喂養的馬,那些不是為裝飾它們自身,而是為滿足主人的虛榮心而戴上鍍金鏈條的馬,對它們來說,額頭上掛著一撮艷麗的鬃毛,領鬃被編成細辮,滿身披上彩絲和金飾,所受的侮辱也不亞于它們腳下的鐵掌。
天性比人工更美;在一種動物身上,動作的自由又構成美的天性。請看那些在南美洲各地區繁殖、自由自在地生活的馬吧:它們步行、奔馳、騰躍,既不受拘束,又沒有節制;它們為自己的獨立而自豪,看到有人在場就躲避,它們不屑于受人照料,它們自己尋找并且也能找到合適的食物。它們在廣袤的牧場上走來走去,自由自在地騰躍,在那里采集四季常青的新鮮食物;它們沒有固定的住地,沒有任何別的庇護,只剩下晴朗的天空,它們呼吸著清新的空氣,這種空氣比我們壓縮它們應該占據的空間、把它們關人的那些圓頂宮殿里的空氣要純凈得多;因此,與大多數馬相比,這些野馬特別強壯、特別輕捷、特別道勁,它們有大自然賦予的優勢,即力量和高貴,別的馬只有人工所能給予的技巧和乖順。
這種動物的天性并不兇猛,只是倨傲不馴而已;雖然它們比大多數別的動物有力氣,但從不襲擊其他動物。若是它們受到其他動物的攻擊,它們不屑于與之爭斗,干脆將它們趕走或踩死。它們也成群往來,集聚在一起只是為求群居之樂,因為它們并不怕別的動物,只不過它們自己彼此依戀;也因為草和植物足夠它們食用,有大量的食物來滿足它們的胃口,它們對獸肉沒有任何胃口,它們并不向別的動物開戰,也不互相開戰,更不互相爭奪生活資料,它們從來不位犯一只小動物或者搶奪同類的財富,而這正是其他食肉動物爭斗的根源:它們總是和平共處,因為它們的胃口簡單、有節制,又有足夠的生活資料,不需要向同類表現貪欲。
這一切可以在人們一起喂養并且成群放牧的小馬中看得很清楚:它們有溫和的習性和合群的品質;它們的力量和熱情通常以競賽的行為表現出來;它們奔跑時努力搶在前面,爭著過河,跳越壕溝,自我訓練,甚至在危險面前更加亢奮。那些馬在這類天然訓練中樹立榜樣,那些自己跑在前面的馬是最勇武、最優秀的,一旦被馴服,又常常是最溫和、最柔順的。
在所有身材高大的動物中,馬是各部位比例最勻稱、最優美的;因為,將它與低一級的動物相比,就可以發現,驢子長得太丑,獅子頭太大,牛與自身的粗大身軀相比腿太細太短,駱駝是畸形的,最笨重的動物——犀牛和大象,可以說只是未定形的肉團。腭骨前伸是四足動物的頭顱與人的頭顱不同的主要原因,也是所有動物最卑微的特征;然而,盡管馬的腭骨也向前伸,但它不像驢那樣傻里傻氣,不像牛那樣呆頭呆腦;相反,它的腦袋的勻稱比例使它外形輕盈,又被頸部的美所襯托。馬一抬頭,就仿佛要超越它那四足動物的等級;在這高傲的狀態中,它與人面對面,眼睛有神,睜得很大;耳朵靈敏,大小適中,不像牛身太短,驢身太長;鬣毛正好與它的頭相稱,裝點它的頸項,使它的樣子有力而自豪;它的長而密的尾巴蓋住并恰好到它的身體后部為止:不同于鹿、象的短尾巴,不同于驢、駱駝、犀牛的光禿尾巴,馬的尾巴是由密而長的鬃毛構成的,因為長出鬃毛的小肉樁很短,它無法像獅子那樣翹起尾巴,不過尾巴雖然垂著,對馬來說卻很適合;由于尾巴可以向旁邊擺動,能夠有效地利用它來驅趕那些討厭的蒼蠅;因為,馬的皮膚雖然很硬,又長滿厚而密的毛,但卻十分敏感。P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