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四十四年,黃河決口,河水泛濫。潘季馴被任命為總理河道,主持治河。后曾4次主持治理黃河和運河,前后持續27年。發明“束水沖沙法”,深刻地影響了后代的“治黃”思想和實踐,被比譽為“千古治黃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