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爾摩斯探案集》是英國作家柯南·道爾的一部探案小說,一經發表,立刻引來了無數偵探小說愛好者的紛紛爭搶,而作者本人也享有“英國偵探小說之父”的美譽。
本書通過扣人心弦的懸疑情節和福爾摩斯完美的邏輯推理把讀者帶進了一個個驚險刺激、引人入勝的情景中。例如,“神秘家族的魔犬”一案,帶給人一種恐懼和驚險刺激的閱讀感受;與魔犬案件異曲同工的是“恐怖的帶子”,*后兇手惡有惡報,自食其果。當然,除了懸疑刺激,本書更重要的是引導小讀者的正確價值觀。比如,“帶血的字”中讓我們明白了,雖然復仇合情,但是我們沒有權利剝奪一個人的生命,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來懲治壞人;“失蹤的新娘”中告訴我們,堅持沒有錯,但是有話要當面說清楚,請求對方的原諒。全書彰顯了這樣一個真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良的人也是*勇敢的,正義是不會被邪惡嚇倒的!”
希望小讀者們,可以充分學習福爾摩斯的聰明和智慧,培養正義、勇敢的精神。
本套叢書是教育部要求的語文新課標必讀書目,針對小學中低年級孩子編寫;經典故事加精美插圖,再加大字注音,是孩子文學啟蒙和語文學習的必讀之作。
☆【專 業 審 訂】
新教育實驗發起人 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 朱永新親自作序,中南、華北、華東、東北、西北、西南六大片區教研員聯合審訂;
☆【無障礙拓展閱讀】
逐字注音,精心批注。書中的全書導讀、閱讀理解、知識小窗等版塊的設置掃清了閱讀障礙,讓孩子們有興趣讀和讀上去不難。好詞積累、佳句仿寫版塊,讓孩子們在快樂閱讀的同時學習更多的知識。
☆【素質版名著】
根據不同的名著作品內容,提煉關鍵主題詞,注重對兒童品格的培養。并將這一主題思想貫穿于全書。讓孩子在閱讀中體驗和感悟友情、親情、夢想、勇氣、磨難等成長主題,學習主人公的優秀品質,真正做到閱讀與素質培養的完美結合。
開動腦筋和閱讀小結的設置,培養兒童閱讀與思考相結合、閱讀與表達相結合的好習慣。
☆【精美彩繪本】
圖文并茂,配有大量精美插圖,生動地詮釋了故事的細節,提高孩子們的閱讀興趣。
我們之所以要閱讀,并不僅僅是因為要考試,而是因為我們要生活。讓閱讀成為伴隨學生終身的生活習慣;讓閱讀成為他們人生旅途所必須經歷的精神跋涉。
——著名教育家、新教育實驗發起人 朱永新
讀書必須讀好書,尤其是少年兒童。一篇作品被我們稱之為名篇,前提是它已經經受住了漫長時間的考驗。它已在時間的風雨中被反復剝蝕過而*終未能泯滅它
的亮光。
——北大教授、當代文學研究室主任 曹文軒
閱讀讓我成為一個心態健康、心靈豐富的人。希望小讀者們能用自己的眼睛和心靈去發現一本、十本、上百本上千本自己真正喜歡的書!
——當代著名兒童文學家 伍美珍
帶血的字奇怪的福爾摩斯先生福爾摩斯和華生的相識是經朋友介紹的。這之前,華生在阿富汗前線受了傷,回倫敦養了九個月。因為沒有收入,只能靠一點兒微薄的補貼過日子,為了節約開銷,他打算找個人合租房子。就這樣,華生認識了福爾摩斯。第一次見面,華生就覺得福爾摩斯很神奇。那是在一間化學實驗室,朋友介紹他們認識之后,福爾摩斯握住了華生的手。然后他對華生說:“你剛從阿富汗回來。”華生很吃驚:“你怎么知道?”福爾摩斯并沒有回答華生的問題,而是岔開話題開始炫耀他的實驗成果:“我有一個重大發現!你看,我滴一滴血到水中,再把我發明的試劑放進去。”他說著便用針扎了自己的手指一下,擠出一滴血滴進水里。剛開始水沒有什么反應,等福爾摩斯把一種試劑也放進了水中之后,水立刻變成了暗紅色,并且水杯底部有一些棕色的沉淀物。福爾摩斯得意地說:“看!這種試劑遇到血液才會產生沉淀,不管血跡是多是少,也不管是多久的血跡,都可以用這種試劑檢測出來。這對破案有很大的幫助,可以把很多犯罪的人繩之以法!”華生不以為然,心想:“有這么厲害嗎?”后來談到合租的時候,福爾摩斯聽了非常興奮。“我倆剛好可以住貝克街一套不錯的房子。對了,你討厭抽煙嗎?還有,我經常工作的時候好幾天都不跟人說話,你不介意吧?”福爾摩斯一連說了好多,“既然我們要住在一起,當然要互相了解,你說對吧?”華生配合他說:“對,我每天起床很晚,而且還怕吵鬧。對了,我還養了一條小狗,你不討厭動物吧?”福爾摩斯連忙說:“不要緊,我喜歡拉小提琴,這算不算吵鬧呢?”“如果你拉得好聽,那就不算吵鬧。”聽華生這么一說,福爾摩斯笑著舒了一口氣。第二天中午,華生和福爾摩斯一起來到貝克街221號看房子。這是一套既寬敞又舒適,價格還算公道的公寓,他們非常滿意,很快就搬了進去。搬到新家之后,華生閑著沒事,開始觀察福爾摩斯。福爾摩斯有著讓人一眼就印象深刻的外表。大高個兒,特別瘦,彎彎的鷹鉤鼻子,目光銳利,還有一張棱角分明的臉。有時候他天天往外跑,有時候幾個星期在房間做實驗,一步也不出屋。他工作投入的時候可以不睡覺,沒事做的時候躺著一天什么也不干。在工作方面,福爾摩斯可以說是專家中的專家,但是有些方面他簡直就是個白癡,許多大家都知道的常識他都不知道。而他的解釋是:“大腦就像一間房子,空間是有限的,我只把我需要的東西裝進去。”幾個星期之后,華生越來越好奇福爾摩斯這個人了。而讓他最好奇的是,福爾摩斯究竟是干什么工作的呢?自從他們住在一起,華生發現經常有人來拜訪福爾摩斯,有穿得很華麗的有錢人,也有穿得破破爛爛的窮人,有賊眉鼠眼的街頭混混,有打扮時髦的小姐,有老人,還有小孩兒……這些形形色色的人都是福爾摩斯的顧客,華生實在想象不出來他是干什么的!終于有一天,華生早早起床,跟福爾摩斯一起吃早飯的時候得知了他的職業。當時,華生在一本雜志上看到了一篇文章。上面說可以從一個人細微的表情,推斷出這個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比如一個微笑,甚至是一個眼神;還能從一個人的指甲、打扮等,判斷出這個人是干什么的。當然,要做到如此,需要特別強的觀察分析能力。“這簡直是鬼話連篇!”華生指著這篇文章對福爾摩斯說,“打個賭,如果這個作者真能做到,我輸給他多少錢都行。”福爾摩斯平靜地說:“這篇文章是我寫的。我的職業是私家偵探,我就是靠我的觀察推理能力賺錢的,你輸定了。你忘了嗎?我第一次見你就知道你剛從阿富汗回來。”“是我朋友告訴你的吧?”華生不服氣。“沒有人告訴我,是我發現你皮膚被曬得黑黝黝的,這說明你剛從很熱的地區回來。你臉色蒼白,不是生病就是受傷了。你既有醫生的氣質,也有軍人的氣質,應該是個軍醫。你一個英國的軍醫,剛從一個熱帶地區受傷回國,現在跟英國打仗又很熱的地方,只有阿富汗了。”“你說得倒是輕巧。那你看看,那個人在干嗎呢?”華生指著馬路上一個東張西望的郵遞員。福爾摩斯看了一眼,飛快地說:“他是個退伍的中士,并且是海軍陸戰隊的。”華生還是不相信,因為他又不能證實福爾摩斯的說法是真是假。剛好,沒過多久那名郵遞員來給福爾摩斯送電報。華生挑釁地看了一眼福爾摩斯,問那郵遞員:“請問你過去是干什么的?”沒想到,郵遞員的回答讓他震驚了:“我以前是海軍陸戰隊的中士。”華生忍不住問福爾摩斯:“你是怎么猜到的?”“我看到這個人手背上有一個船錨的刺青,這是海員都喜歡的花紋。并且,他走路時也抬頭挺胸,有一種發號施令的軍官氣質。通過這些觀察,我推斷他當過海軍中士。”“你分析得真是精彩!”華生由衷地贊嘆道。福爾摩斯接到電報后原本陷入了沉思,當聽到華生的贊美后,便興致勃勃地說:“你看看這封電報。”花園街的血字電文內容如下:尊敬的福爾摩斯先生:今天凌晨兩點左右,巡警在花園街3號一棟空置的別墅中發現了一具男尸。死者叫“維伯”,是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城人,死時衣著整齊,身上也沒有傷痕,衣袋里的財物都在,可地上有幾處血跡。我們沒查出死因來,希望您能盡快來現場幫忙。格萊森福爾摩斯說:“格萊森和雷斯垂德算是倫敦很優秀的警官,但是他倆辦案還不夠聰明。更有趣的是,這兩個人老是明爭暗斗,誰也不服誰。他們一起查這個案子,那可就熱鬧極了。華生,你有沒有興趣跟我一起去看看?”華生毫不猶豫地答應了,心想:正好見識一下福爾摩斯真正的厲害。福爾摩斯和華生乘坐馬車到距離花園街3號別墅還有一百米的時候,福爾摩斯卻堅持要下車步行。他們走到別墅前面的一座花園,花園中間有一條用黏土和石子鋪成的小路。昨夜下了一場大雨,小路上泥濘不堪,還有很多亂七八糟的泥腳印。福爾摩斯對那些腳印好像很有興趣,一直在那兒觀察。這時,一個高個兒警官跑過來,他高興地對福爾摩斯說:“您來了真是太好了!我把現場保護得很完好。”福爾摩斯哼了一聲說:“完好?格萊森,你看那條小路被踩得那么爛,好像有一群牛剛剛通過!”格萊森警官低下頭,吞吞吐吐地說:“外面是由雷斯垂德負責的。”福爾摩斯對華生眨眨眼睛,好像在說:“看,他倆就是這樣,互相推卸責任。”福爾摩斯又問道:“你和雷斯垂德是坐馬車來的嗎?”“不是。”格萊森帶他們走進別墅的餐廳,里面到處都是厚厚的灰塵,壁爐上面放著一截熄滅的紅蠟燭。地板上躺著一具尸體,那是個中年人,拳頭緊緊握著,好像死前掙扎得很厲害,表情十分猙獰。這時,一個瘦瘦的警官走過來說:“這可真是個離奇的命案,一點兒線索都沒有。”看來這就是雷斯垂德警官。福爾摩斯開始認真地檢查尸體。他把死者渾身都檢查了一遍,還查看了死者的嘴唇,翻看了死者的皮靴底兒,檢查得非常仔細。檢查完了之后,他站起來說:“你們可以把尸體抬出去埋了。”抬尸體的時候,突然滾落下來一枚戒指。瘦瘦的雷斯垂德搶先撿起戒指,看了一會兒說:“這是一枚女式的結婚戒指。”“這里怎么會有女式的戒指?看來又有個女人牽涉了進來,案子更加復雜了。”格萊森警官抱怨說。“這也許是破案的重要線索呢。”福爾摩斯說,“你們在死者的衣服里發現了什么東西?我想看看。”福爾摩斯和華生跟著格萊森警官去看那些物品,有一塊金表、一條金項鏈、一枚金戒指和一枚寶石別針。格萊森說:“死者上衣口袋里有他的名片。另外還有兩封信,都是蓋恩輪船公司寄來的,是通知死者開往紐約的輪船起航日期的,通知上還有他的秘書斯坦杰遜。我們正在查找斯坦杰遜的下落。”正在這時,雷斯垂德興奮地跑過來說:“我又發現了一條重大的線索!”他帶領大家回到餐廳,雷斯垂德劃燃一根火柴照亮一塊墻壁,只見粉墻上用血寫著兩個字:拉契。雷斯垂德得意地說:“‘拉契’可能是個女人的名字,這個女人肯定與案子有關。福爾摩斯先生,看來這次我比你要厲害一點兒。”福爾摩斯聽完捧腹大笑。“你確實是第一個發現血字的人,不過請先讓我檢查一下這個屋子。”說著,福爾摩斯掏出卷尺和放大鏡,用放大鏡查看了血字,又在屋里這兒看看,那兒量量,又從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裝進信封,這才結束了他的檢查工作。檢查完屋子,福爾摩斯又問:“我想知道發現尸體的巡警是誰,他住在哪里?”雷斯垂德說:“他叫約翰·欒斯,住在奧德利大院46號。”“謝謝!”他對兩個警官說,“死者是被毒死的。兇手是個中年男子,穿著一雙方頭皮靴,身高六英尺。并且兇手的指甲很長,抽印度雪茄。他和死者是同坐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還有,雷斯垂德,不要浪費時間找什么拉契小姐了,‘拉契’是德語,意思是復仇,不是什么女人的名字。”福爾摩斯對華生說:“我們去找發現尸體的巡警吧。”說完大踏步離開了,留下兩位警官呆呆地愣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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