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文解字》內容共十五卷,以小篆為研究對象,同時參照小篆以外的古文、籀文,其中一至十四卷為文字解說,十五卷為敘目,每卷都分上下兩篇,實為三十卷。共收字頭9353個,重文(古文、異體等)1163個,字頭以小篆為準,兼有古文、籀文等異體。
《說文解字》首創漢字部首,順應了統一規范漢字的時代要求,根據“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牽條屬,共理相貫,雜而不越,據形系聯”的原則,以字形為綱,因形立訓,將漢字中相同的形旁作為分類的基準,分540個部首排列,同部字的個字就是部首,并用“凡某之屬皆從某”標明。凡同從一個偏旁的字都列在一起,討原以納流,執要以說詳,措意于揭示詞語的內在規律和詞義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