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即將迎來十二歲生日的男孩彭羅德,偷偷地寫小說,創辦“呱呱叫野兔公司”,和小伙伴薩姆用撿來的舊藥瓶開“藥店”,配制藥水;搞雜技展覽,貼出大海報,自己擔任講解員……然而,他所做的這些事情總是惹得老師發怒,家長頭疼,鄰居厭煩。他不明白為什么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情到頭來在大人們的眼里都會成為一樁罪過,也不明白大人們為什么總是讓他做那些乏味而無聊之極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