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人間》描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這段時期為了生活,他與外祖母摘野果賣錢糊口,當過繪圖師的學徒,在一艘船上當過洗碗工,當過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歷盡坎坷,與社會底層形形色色的人們打交道,他有機會閱讀大量書籍。生活閱歷和大量的閱讀拓展了阿廖沙的視野,他決心“要做一個堅強的人,不要為環境所屈服”。他懷著這樣的堅定信念,離開家鄉奔赴喀山。
《在人間》是高爾基自傳體小說三部曲之一,經久不衰的勵志佳作。
在污濁、黑暗中看到純真、光明;
在邪惡、仇恨中看到善良、溫情;
在無盡的苦難中找到戰勝困難的巨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