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姐姐講歷史故事(第15冊明1368年-1643年)》為臺灣暢銷時間最長、得獎次數(shù)最多的歷史讀物。
《吳姐姐講歷史故事》內(nèi)容上起遠古,下終明代中葉,作者選取這段漫長歷史中富于教益的人和事,寫成一系列輕松而富于情致的短篇故事。全書凡 1075篇,200萬言,故事之間相互勾連,前后貫通,連綴起來,即成一部規(guī)模頗大的中國通史。
作者吳涵碧女士,臺灣著名學者、作家,自上世紀八十年代起,以“吳姐姐講歷史故事”為題,在臺灣《中華日報》、《國語日報》開辟專欄,連載歷史故事,每周一篇,21 年未有間斷,本書即這些專欄文章結集而成。
專欄讀者對象原定為青少年,卻得到成人和青少年的一致喜愛。
吳姐姐一生埋首典籍,深知歷史的嚴肅性和學術性,講歷史故事時,不曾妄開言論,不曾逞才使氣,未曾沾染纖毫意識形態(tài)之論調。
見解之持正,論史之謹慎,與中國歷代史家所恪守準則一脈相承。即使是對于殘暴的獨裁者,吳姐姐也不吝排列他們的良政和善行,指責與激賞、惡行與善政,并行不悖;吳姐姐希望讀者放下成見,客觀地認識人和事物。
吳姐姐的最大目的,是希望本書能成為全家共讀的好書,行文之中,一敘一議,非惟多趣,亦極富見地,風流蘊藉,埋伏于輕松的歷史故事當中,抹平成人與孩子閱讀興致的溝壑。
全套書共分15冊,《吳姐姐講歷史故事(第15冊明1368年-1643年)》為第15冊,講述明代世宗、神宗朝的歷史故事。
暢銷臺灣三十余年,獲獎最多得歷史讀物:臺灣金鼎獎推薦獎;臺灣金鼎獎優(yōu)良出版品;臺灣中國文藝獎章;臺灣優(yōu)良兒童圖書“金龍獎”;臺灣國立教育資料館評鑒特優(yōu)青少年課外讀物;臺灣民生報“校園好書排行榜”票選第一名;臺北國際視覺設計展插畫類金獎。 劉墉、羅蘭、林清玄、傅佩榮、林海音、宋楚瑜、郭為藩、侯文泳等一眾名家傾力推薦!吳涵碧女士編著的《吳姐姐講歷史故事》這套書,可以說是及時彌補了戲曲、說唱等民間藝術逐漸被大眾忽略所造成的缺憾,它不但給青少年讀者帶來豐富而完整的歷史知識,就連成年讀者,也一樣地樂于把這套極具功力,可讀性又高的書,放在案頭,作為隨時補充自己歷史知識而又輕松可喜的一份讀物。所采史實,皆出自信史,對流傳甚廣的野史及民間傳說,偶有采擇,皆指明其非為史實,并以信史與相對照;所選史材避開艱深的歷史問題,選取其中意義淺白易懂、富于情趣的故事,務使讀者輕松明了其中要義;故事標題皆富于意趣、親切可觀,內(nèi)容富于情致、淺易暢曉,不以森然面目以待讀者;故事皆兩千字以內(nèi),讀者略有空閑即可進入,開卷即有收獲。《吳姐姐講歷史故事(第15冊明1368年-1643年)》為第15冊,講述明代的歷史故事。
《吳姐姐講歷史故事》講的全是真真實實、有憑有據(jù)、經(jīng)過再三詳密考證的歷史。絕不止是將文言文譯為白話,更不是傳說演義、戲說小說,幾乎每一段我都可以翻回原文,一一找出原始資料。只是讀者往往很難相信,澀口寡味的浩瀚史書之中,竟然暗暗珍藏如此生動好玩的片段。
——吳涵碧(本書作者)
寫這套“歷史故事”,實在非常考驗作者的學養(yǎng)與功力。它既要忠于歷史,又不能不加選擇與剪裁j既要把歷代大事的前因后果,做完整的交代,又不能龐雜拖沓,牽緣攀藤。而吳涵碧小姐卻能把這套書寫得如此清靈自然,使讀者在閱讀的時候,只覺其順暢豐富,趣味盎然,而不會想到作者在下筆以前的鉆研博覽,而后化枯澀為曉暢,化繁復為簡明,所需的時間與心血。
——羅蘭(臺灣著名作家)
說真話與打屁股
明世宗經(jīng)年累月的祈求神仙,迷信扶乩與祥瑞之事,每天過著昏昏沉沉、自我陶醉的生活,自然沒有心情處理國家大事。但是,如果哪一個臣子膽敢出來表示反對的意見,明世宗一定大大的發(fā)威。
可是,中國歷史上,就是有那么多讀過書、熱愛國家的知識分子,明明曉得說出來的話皇帝不愛聽,而且后果嚴重,卻還是不顧一切地說真話。
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秋天,明世宗聽信方士陶仲文的話,建一個“祜國康民殿”在太液池西邊。工部員外郎劉魁認為,這又是勞民傷財?shù)氖拢麤Q心站出來勸阻。
明世宗是個很專斷的皇帝,他兩只眼睛仿佛站立起來,眼中噴著火道:“這個小子莫非不要命!”
旁邊的太監(jiān)說:“似乎是的,劉魁已經(jīng)先買好了一口棺材準備放尸體。”
明世宗更生氣了:“沒這么容易讓他輕易死掉,先廷杖再說。”所謂的廷杖,廷是朝廷,杖是用杖打人,意思是說在朝廷之上打屁股。在明朝之前的皇帝偶爾脾氣一發(fā),會當場打屁股。到了明朝開國帝王朱元璋,因為他有強烈的自卑感,生怕別人嘲笑他是和尚出身,經(jīng)常使用廷杖。無論多大的官員,只要皇帝一不高興,立刻拖下去毒打,打死也是活該。
通常的情形是,司禮太監(jiān)監(jiān)視,拿棍子打人的則是錦衣衛(wèi)的校尉,例如文穆曾經(jīng)被打八十棍,記憶深刻,他曾寫下親身經(jīng)歷。
司禮太監(jiān)大聲喝道:“帶上犯人來!”底下干百人大聲呼應:“帶上犯人來!”聲震屋瓦。文穆被帶上來,太監(jiān)大聲宣布:“著著實實打八十棍,每五棍換人。”也就是說一共換了十六個人打屁股。打的時候,一個人抓著文穆兩只腳,不得動彈;頭朝地,吃了滿嘴灰塵。
明太祖朱元璋火氣很大,常常在朝廷上打人屁股,當場把人打死。當時官員每天上朝,都與妻子兒女話別,交代遺言;誰也料不準,今天上朝,皇帝老爺會不會大發(fā)雷霆,當場打人,甚且打死人。到了晚上,官員若是僥幸回到家,又與妻子兒女抱著頭痛哭流涕:“唉,又多活了一天,該慶祝慶祝。”誰也料不準第二天的事。
在明憲宗以前,除了明太祖朱元璋下手特別重外,多半還會用厚厚的棉布蓋在屁股上,然后再打。被打的人,多半也事先知道,先服一些藥。即使如此,這幾十棍,結結實實打下來,也得在床上躺幾個月。
有一個叫姜貞毅的被打慘了,整個人昏厥過去,怎么也醒不過來,姜.家的人十分著急。
有人說:“聽說喝人尿可以醒過來。”
姜妻對小兒子說:“趕快去撒一泡尿來救父親。”
尿端來了,姜妻努力把尿灌到姜貞毅口中,也許是尿騷味太惡心了,姜貞毅手一推,人就醒過來了。
家人好開心,找了姓呂的名醫(yī)來看診,“嗯,還好,受傷的淤(yu)青痕跡沒超過膝蓋,應該可以救活。我先用刀把打爛的肉割掉,你忍耐一下。”說著,呂醫(yī)生就動手割傷。后來,姜貞毅人是治好了,卻也成為一拐一拐的殘廢了。
被打的人是死是活,就得看錦衣衛(wèi)下手是輕是重;錦衣衛(wèi)手下是否留情,就看司禮太監(jiān)的指示。
司禮太監(jiān)與錦衣衛(wèi)之間有個默契,據(jù)明朝《萬忠貞傳》中的記載,例如司禮太監(jiān)的兩只靴尖成外八字,錦衣衛(wèi)下手就輕一些;假如兩只靴尖向內(nèi)一收,那么,休想活命了。
不過,碰到明世宗,就算司禮太監(jiān)想網(wǎng)開一面,做做好事也辦不到。明世宗經(jīng)常自己問案,自己監(jiān)刑,錦衣衛(wèi)不得不努力執(zhí)行任務,因此楊言的手指少了一根;張選更慘,錦衣衛(wèi)為了討皇帝歡心,竟然打斷了三根木杖,張選被打得皮開肉綻,活活被打死。
盡管明世宗如此兇狠,照樣有不怕死的朝臣批評朝政,尚書楊爵就不止一次上書,勸諫皇上不要迷信扶乩之事。世宗下令逮捕,打得血肉橫飛,在牢中關了七年,最后楊爵仍然心平氣和地說:“這是我該做的事。”
因為說真話,反而挨了打,甚且送了命,這些知識分子總是在想:也許因為我的真話,終于讓皇帝良心發(fā)現(xiàn),改正缺失。因此,冒著生命危險站出來說話,他們是可敬可佩的,代表著中國歷史上高貴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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