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硕唷ゑR洛所*的《苦兒流浪記》的主人公雷米是一個棄兒,善良的養母把他撫養到八歲后。無情的養父將他賣給了一個走江湖賣藝的老人。在貧困交加、挨餓受凍的流浪生活中,雷米善良的天性沒有絲毫改變。在經歷一次次與親人的離別和飽嘗生活的艱辛后,他幸運地找到了自己的親生父母,擁有了真正的家。
“他不是我的孩子,更不是你的孩子。他根本不是一個農民的孩子。吃飯的時候我看了看他,他又弱又瘦,胳膊不像胳膊腿不像腿的。” “如果他的父母來領他,到時候你怎么辦?” “他的父母!他有父母嗎?如果有的話,他們早就來找他了,八年的時間一定能找到他的。好,如果他們來了,就叫他們到孤兒院去。夠了,不用再說啦,明天我就要帶他去鎮長那里。” 這時門開了又關上,他出去了。于是我趕緊從床上坐起來,叫巴貝蘭大媽。她跑到我的床邊,溫柔地抱住我說:“你沒有睡著嗎?你是不是聽到了杰洛姆說的話?” “或許我應該早點把這件事告訴你,”她說,“ 但是你那么像我親生的孩子,我總不能無緣無故地對你說,我不是你的親生媽媽!可憐的孩子,你剛才也聽到了,我們也不知道你的母親是誰。她究竟是活著,還是已經不在了呢?我們真是一點兒也不清楚。那時候還在巴黎,一天清晨,杰洛姆去上工,當他走過一條叫作勃勒德依路的街道時,聽到了一個小孩的哭聲。聲音好像是從一家大門口那里發出來的。那時候還是二月里,天剛剛有點亮。杰洛姆走過去,看見了一個小孩睡在大門口。當時他十分為難,后來又來了幾個工人,孩子不停地哭,大家都不知道怎么辦,于是最后決定把孩子送到警察局去。那個孩子是個男孩,長得挺好看,大約有五六個月,皮膚是粉紅色的,胖乎乎的,漂亮極了。裹著他的小被子和衣服都很考究,清楚地表明了他的父母是有錢人。警察局局長說如果在場的人當中沒有人肯收留的話,他就要把這孩子送到孤兒院去。他說這個孩子養起來并不費事,而且孩子的父母一定會找來的,如果找到了,一定會酬謝小心撫養孩子的人。聽了警察的話后,杰洛姆就說他愿意把這個孩子收留下來,于是警察局局長就把孩子交給了他。那時候我也有一個孩子跟這個孩子一樣大,因此喂那個孩子對于我來說并不是一件困難的事。就這樣,我就成了你的媽媽?!?“??!媽媽?!?“三個月之后,我自己的孩子就死了,因此我就更加愛護你了。我已經忘記了你不是我親生的孩子了。但杰洛姆卻總也忘不了,三年以后,他看到你的父母還沒有來找你,或許是他們沒有找到你,他就想把你送到孤兒院去。你剛才已經聽到了我為什么不肯聽從他?!?“啊,媽媽,別把我送到孤兒院,”我抱住了她叫起來,“我拜托你了!” “我的孩子,不會的,我不會把你送走的,我會把事情安排妥當。將來你就會知道,杰洛姆他不是一個壞人,這是因為他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害怕沒有飯吃,所以才會變成這個樣子?!?杰洛姆想把我送到孤兒院去,不知道巴貝蘭大媽能否阻止得了? P(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