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湯姆·索亞歷險記》是美國著名小說家馬克·吐溫的代表作,發表于1876年。小說描述的是以湯姆·索亞為首的一群孩子豐富多彩的浪漫生活。他們為了擺脫枯燥無味的功課、虛偽的教義和呆板的生活環境,做出了種種冒險的事。
這部小說雖是為兒童寫的,但又是一本寫給所有人看的讀物。正如馬克·吐溫在原序中寫的:“寫這本小說,我主要是為了娛樂孩子們,但我希望大人們不要因為這是本小孩子看的書就將它束之高閣。”因為閱讀這部小說能讓“成年人從中想起當年的自己,那時的情感、思想、言談以及一些令人不可思議的做法”。
一個最頑皮男孩驚險百出的成長歷險記。
本書是一部懵懵少年的成長之歌,海闊天空的夢想的驚險、跌宕的故事情節間閃爍著光芒。正義的伸張、情感的力量,深深打動著孩子們的心。三個頑皮的男孩鼓足勇氣劃著木筏離開家,到孤島去露營。流尚不息的河水刻錄著男孩們的成長足跡。男孩們飛揚的勇氣與雄心,與他們曲折驚險的尋寶歷險,共同構成了這部默、緊張、扣人心弦的小說。
第一章 湯姆貪玩好斗、東躲西藏
“湯姆!”
無人應聲。
“湯姆!”
無人應聲。
“奇怪,這孩子在搞什么名堂?叫你哪,湯姆!”
還是無人應聲。
老太太將眼鏡往下一拉,從鏡框上邊掃視整個房間,繼而又將眼鏡朝上一推,從鏡框下邊察看動靜。她難得或者說從不透過鏡片去看男孩這樣小的目標。這副眼鏡十分考究,頗令她引以為豪,戴上它是為了“體面”,而非實用——她就是眼前罩上一對火爐蓋,也啥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她眼里流露出疑惑的神情,隨即用一種雖不嚴厲,但足以令桌椅板凳聽清的聲音說道:
“好,我發誓,等我逮住你,非得——”
她話沒有說完,因為她此刻只顧哈腰用笤帚在窗底下搗來搗去,每搗一下,就得喘口氣。結果她只搗出家里的一只貓兒,別無他獲。
“我還從沒見過這么不上規矩的孩子!”
她走到敞開的大門口,站在那兒,朝滿園的西紅柿莖和曼陀羅草叢望去。還是不見湯姆。于是,她提高嗓門,向遠處喊道:
“叫——你——哪,湯姆!”
身后傳來輕微的聲響,她連忙轉身,揪住一個小男孩短外套的衣角,叫他無法逃脫。
“唉,我本該想到那個小房間的。你在里邊干啥?”
“沒干啥。”
“沒干啥!瞧瞧你這雙手。瞧瞧你的嘴。怎么弄得那么臟?”
“我不知道,姨媽。”
“是嗎,我可知道。那是果醬——準錯不了。我已經跟你說過四十回了,你要是碰一碰果醬,我就剝了你的皮。把鞭子拿給我。”
鞭子高高舉起——眼看大禍將臨——
“哎呀,快往后瞧,姨媽!”
老太太猛地轉過身,緊緊捏住裙子,唯恐遭遇不測。那孩子忙不迭地撒腿跑開,爬上高高的木板院墻,翻過去就不見影子了。
波莉姨媽站立片刻,心里頗覺驚詫,隨即又微微一笑。
“這個該死的孩子,我怎么總是開不了竅呢?他那些鬼把戲跟我耍到這個份兒上,我怎么還是一點也不當心呢?老糊涂才是最大的糊涂蟲呢!俗話說,老狗學不了新招。可是天哪,他的鬼花樣天天翻新,誰能料到下回又是啥名堂呢?他好像知道我被捉弄多久才會冒火,還知道只要設法哄我一陣或逗我發笑,準保萬事大吉,他也就不會再挨揍了。我對這孩子又沒有盡到責任,一點不假,上帝可以作證。《圣經》上說,孩子不打不成器。我知道自己這樣慣他,是在加重我倆的罪孽和痛苦。他是鬼迷心竅,可我呢!他是我已故姐姐的孩子,看他怪可憐的,我總有些不忍心揍他。每回饒了他,良心上總不安;打他吧,又總是感到心疼。罷,罷了。《圣經》上說:‘人為婦人所生,時光短暫,多有患難。’此話言之有理。他今天下午準會逃學,我明天非得罰他干活不行。讓他星期六干活可不容易喲,星期六所有孩子都放假,而他又頂討厭干活。不過我得盡到管他的責任,不然就會毀了這孩子。”
湯姆果真逃了學,而且玩得很快活。他回家很遲,勉強趕上幫黑孩子吉姆干活——晚餐前鋸下次日燒的柴火,劈些引火柴——至少沒耽誤跟吉姆講自己干的那些開心的事兒,這樣吉姆就干了四分之三的活兒。湯姆的弟弟西德尼(準確地說是他?同父異母弟弟)已經完成了自己分內的活(拾劈柴片),他是個規矩的孩子,不會惹事生非。
吃晚飯的時候,湯姆不斷瞅準機會偷糖吃,波莉姨媽問了幾個刁鉆而又深奧的問題,為的是引誘湯姆落入圈套,說出一些自討苦吃的實話。像許多心地淳樸的人一樣,她出于虛榮心,相信自己天生具有暗中耍手腕整人的本領,喜歡將那些極易被人識破的蹩腳伎倆視為聰明絕頂的妙計。她說:
“湯姆,學校里挺熱的,是吧?”
“沒錯,姨媽。”
“熱得夠嗆,是吧?”
“沒錯,姨媽。”
“你就沒想過去呃——游水,湯姆?”
湯姆心里突然一陣發怵——生出幾分不安和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