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順治朝到康熙十五年,水患洪澇頻發,黃河決口多達45次。清廷先后任命5任河道總督,均以失敗告終。康熙主政后,即命安徽巡撫靳輔為河道總督,主持淮蘇地區治河。靳輔殫精竭慮,在幕僚陳潢襄助下,治黃水歸故道,修治河道16年有余,終成正果。留有《靳文襄公奏議》《治河方略》成為我國水利史名著,受到后人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