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銀島》是一部歷經百余年依舊魅力不減的佳作,同時也是其作者羅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的成名之作。故事的背景是十八世紀,講述的是少年吉姆在得到一幅傳說中的藏寶圖后組織探險隊前往金銀島尋寶,歷經萬難*終尋得寶物而歸的故事。如果一幅藏寶圖引發了一個青澀少年的冒險想法,那么洶涌的大海、狡詐的海盜則使得這個少年變得勇敢、有擔當,*終得以成長。這本書的張力恰恰體現在史蒂文森對人物的塑造和情節的設定上,本書在塑造人物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創造這些有血有肉的人物時,將人性的復雜性和閃光點刻畫得極為深刻,我們看到機智勇敢的吉姆的同時,也看到時而紳士時而兇暴貪婪的獨腳廚師塞維亞,以及被錢財腐蝕了心靈的本·甘。
本書是許多外國小孩的枕邊書,因為吉姆的生動智勇的形象把孩子們心中愛冒險、與壞人搏斗、為正義而戰的小英雄幻想具象化,并讓孩子們不由地追隨書中跌宕起伏、環環緊扣的情節展開一段奇妙的探險旅程。吉姆的探險經歷會幫助孩子們建立正確的是非觀和價值觀,這些無形的財富(就像少年吉姆尋寶歸來所感受到的),會使孩子們受益終身。
130多年前寫下的《金銀島》是歷*偉大的冒險故事之一。故事的展開帶著懸念、恐懼和興奮,從海邊一個孤立的本鮑上將小酒館推進到一場偉大的海洋冒險。書中運用了大量的航海術語和老式的俗語、行話,句子本身就像金銀珠寶,賦予了這部小說獨特的吸引力。不知道十八、十九世紀的海盜是否真如史蒂文森這般說話,但毫無疑問的是,這樣的他們將永遠被銘記!——亞馬遜書評
第一部 老海盜
第一章 老水手入住“本鮑上將”
特里勞尼地主老爺,立夫西大夫和其他一些鄉紳一致要我把關于金銀島的詳情從頭到尾、毫無保留地記錄下來。當然,島的地理位置除外,因為那里還有未起走的財寶。就這樣,在十七歲美好的日子里,我提筆回到過去。那時,我父親經營著“本鮑上將”小酒館,那個刀疤臉棕皮膚的老水手第一次入住我們的酒館。
我對他的記憶清晰如同昨日。我記得他腳步沉重地來到酒館門口,身后的手推車里有個大箱子。他個兒很高、結結實實、皮膚深棕,油污發亮的發辮垂到肩膀,落在臟兮兮的藍外套上。他的手粗粗糙糙布滿傷痕,指甲破裂發黑,還有一道烏青發白、看上去很臟的刀疤橫過半邊臉頰。我記得他打量了一圈酒館門前的小海灣,對自己吹聲個口哨,然后突然唱起古老的海上歌謠。他后來也經常唱起這支歌謠:“十五個人圍坐一口死人箱——
喲——嘿——嘿,還有一瓶朗姆酒!”
他的歌聲高亢搖曳,好像被絞盤機絞過似的支離破碎。接著,他用手里絞盤棒似的棍子敲敲門。他看到我父親出來,就粗聲粗氣地要一杯朗姆酒。拿到酒后,他喝得很慢,像品酒師似的細呷慢咽,還同時打量峭壁和我們的酒館招牌。
“這個海灣進出方便,”他最后說,“酒館的位置也很好。客人很多吧,老板?”
我父親跟他說客人不多,多了才頭疼。
“好吧,”他說,“這正是我想要的住處。過來,伙計,”他喊了一聲推手推車的男人;“把車推過來,搬下箱子放好,我要在這里住幾天,”他接著說。“我是個簡單的人;我只要朗姆酒和火腿蛋,再加上去那邊看看船。你們怎么稱呼我呢?你們可以叫我船長。哦,我知道你們在嘀咕什么——瞧瞧”;他在門檻上扔了三四個金幣。“要說就說出來啊,省得我猜。”他說這話的時候像司令官一樣兇巴巴的。說實話,他穿得很差,說話粗俗,一點也不像在桅桿前駕船的人,倒更像習慣了被服從和打別人的船長手下。推手推車的男人告訴我們,前天早晨,一封信讓這個男人離開“皇家喬治”號;他打聽過沿岸的酒館,估計聽說我們的酒館評價良好,客人又少,就把這里選為住處。這就是我們對這個客人的全部了解。
他總是沉默寡言,整天帶著黃銅望遠鏡在海灣邊或峭壁上晃悠,整夜坐在店堂角落的火爐邊喝很烈的摻水的朗姆酒。別人跟他說話,他總是一言不發,只是突然惡狠狠地抬頭看你,像霧笛一樣擤一下鼻子;我們和來酒館的人很快學會不去理他。每天,他晃悠回來,總會問路上有沒有水手經過。起先,我們以為他只是因為缺少陪伴才問這個問題,后來,我們漸漸發現,他是在極力躲避同行。常常有取道海岸邊去布里斯托爾的水手投宿“本鮑上將”。這種時候,他進店堂前總要透過門簾細細打量一番;只要有水手出現,他一定像老鼠一樣安靜。至少對我來說,這不是秘密;在某種程度上,我和他一樣提心吊膽。有一天,他把我拉到一邊,要我睜大眼睛留意一個獨腿水手,并在這個水手出現的第一時間通知他。他保證,只要我這么做,每月初就給我四個銀便士。每月初,我找他要錢,他只會醒鼻子俯視我,可一星期還沒完,他經過一番思考就又會給我四便士,并重復他的命令,要我留意“獨腿水手”。
我無需告訴你獨腿水手的樣子在我夢境里如何纏繞不去。暴風雨夜,每當狂風搖動房屋四角,海浪咆哮著沖上海灣峭壁,我會看見帶著一千多種可怕表情的他,有一千多種形狀。有時,他少了半條腿,有時,少了整條腿;有時是個怪物,只有在身體中間有一條腿。最可怕的噩夢是看著他越過籬笆水溝追捕我。總之,我腦海里充滿了可怕的幻想,為每月的四便士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我雖然被獨腿水手弄得提心吊膽,卻不像其他人那樣害怕船長。有些晚上,他喝很多摻水的朗姆酒把自己灌醉;然后,他就坐在那里,旁若無人地唱起邪惡野蠻的古老歌謠;可有時,他會再叫幾杯酒,逼所有嚇得瑟瑟發抖的顧客聽他講故事,或跟他一起唱歌。我常聽到房子在“喲——嘿——嘿,還有一瓶朗姆酒”的歌聲中震顫。在死亡的威脅下,所有人都為了寶貴的小命加入合唱,還拼命唱得比別人響亮,防止被他盯上。因為這些時候,他是主宰;有時,他會拍桌子讓四周安靜下來;有時,他因為人家提一個問題勃然大怒,有時卻又因沒有人提問而斷定別人沒認真聽他的故事。在把自己灌得爛醉,跌跌撞撞地倒上床前,他不允許任何人離開酒館。
最嚇人的是他的故事。那些可怕的故事里有絞刑、走木板和海上風暴,也有托爾圖加島、野蠻行徑和西班牙大陸。聽他的描述,他一定和最邪惡的人生活在一起,上帝只允許這些人生活在海上;他講故事時用的語言和他描述的罪行讓我們這些淳樸的小鎮人民震驚。父親總說他會毀掉這個小酒館,人們很快就不會來了,因為沒有誰喜歡受盡欺壓,然后顫抖著上床去睡覺;可我卻覺得他的存在對我們有利。人們當時很害怕,可回過頭來看看,卻又很喜歡那種感覺;這是寧靜的小鎮生活中的興奮劑。一群年輕人甚至假意贊美他,稱他是“老水手”,“真水手”,說英格蘭在海上威名遠揚,都是他這種人的功勞。
可在某方面,他的確有可能毀了我們的小酒館;他在這里呆了一星期又一星期,一個月又一個月,已經賒了不少賬,而父親一次也沒能鼓起勇氣去討錢。父親一提這件事,船長就大聲擤鼻子,你甚至可以說他在大聲咆哮,眼睛直盯著父親逃出房間去。我曾看見他在拒絕父親后焦躁地搓手,這不安與恐慌一定大大加速了他的郁郁而終。
跟我們呆在一起的日子里,船長除了在小販那里買過襪子外,從沒換過衣服。他的帽子邊塌了,他也就讓它一直塌著,雖然起風時特別礙事。我還記得他在樓上的房間里自己補外套,到最后那件外套除了補丁還是補丁。他從不寫信,也沒人給他寫信;他從不跟別人說話,要說也只跟身邊的人說,而且大多只在喝朗姆酒的時候。我們從未見他打開過那個航海用過的大箱子。
他只被頂撞過一次,那是后來的事情。那時,我可憐的父親病得越來越重,那病最后要了他的命。一天傍晚,利夫西大夫來看病人,后來又在我母親的招待下吃了點晚飯。因為老“本鮑”沒有馬廄,他就去店堂里邊抽煙邊等馬從村莊里送來。我跟他走進店堂,觀察他跟別人的區別。他衣著整潔,神采奕奕,頭上撒了雪白的粉,眼睛又黑又亮,行為舉止也讓人愉快。他跟我們這群懵懵懂懂的鄉下人,特別是我們那位邋里邋遢、讓人心煩、雙眼昏花、衣衫襤褸的海盜形成了鮮明的對比。我們的海盜坐在那里,雙臂擱在桌上,喝了不少朗姆酒。突然,他唱那首起總是掛在嘴邊的歌謠:“十五個人圍坐一口死人箱——呦——嘿——嘿,還有一瓶朗姆酒!喝酒,喝酒,休管魔鬼做下其他事——呦——嘿——嘿,還有一瓶朗姆酒!”
起先,我以為“死人箱”就是他樓上前房里的那口大箱子,這個想法和獨腿水手的影子一直在我的噩夢里糾纏不清。可現在,我們早就不特別在意這首歌了;那個晚上,除了利夫西大夫,所有人都對這首歌都習以為常。據我觀察,這首歌并未產生令人愉快的效果。利夫西大夫不高興地抬了下頭就繼續跟園丁老泰勒講風濕病的新療法了。同時,船長越唱越興奮,最后,他拍拍面前的桌子,我們都知道,那是要我們“安靜”的意思。所有談話立刻停止,除了利夫西大夫;他的聲音依然清晰溫和,說幾個字就飛快地吸口煙。船長盯著他看了一會兒,又拍了拍桌子,然后更兇地盯著他看。最后,船長爆出一句兇巴巴的低咒:“那邊,桌子中間,安靜!”
“您在跟我說話嗎,先生?”大夫問;那惡徒用另一句詛咒承認了。“先生,我只想跟您說一件事,”大夫回應,“您要是再這么喝下去,這個世界上很快就會少一個骯臟的惡棍!”
我們的老伙計怒不可遏。他一躍而起,拉開水手折刀,穩穩握在掌心,威脅著要把大夫釘到墻上。
跟我們的老伙計不同,大夫一動不動,轉過頭,依然保持老樣子跟他說話。大夫語調不變,聲音有點高,但非常鎮定平穩,整個屋子里的人都能聽清。“要是你不立刻把刀放進口袋,我用我的名譽保證,你會在下次的巡回法庭上吊死。”
接著是一場眼神較量,可船長很快敗下陣來。他放下武器,坐回位子,像條被打敗的狗一樣嘟噥。
“現在,先生,”大夫繼續說,“既然我知道我的管轄區里有你這樣的家伙,你該料到,我會時時刻刻盯住你。我不僅是大夫,還是地方法官;只要我聽到一句抱怨你的話,只要你做出一點今天晚上這樣的不良行為,我馬上采取有效行動,把你抓起來趕走。話不多說,就這樣。”
沒過多久,利夫西大夫的馬到了門口,他就騎上馬走了。可這個夜晚,以及之后的很多個夜晚,船長一直安安分分。
第二章 “黑狗”的出現和消失
不久發生了一連串詭秘的事情,使我們最終擺脫了船長。不過你會看到,這不是船長惹的事。而頭一件事情就發生在大夫來過以后不久。那是個嚴冬,冰凍和刮大風的天氣持續了很久;從一開始我那可憐的父親就沒什么希望看到春天了。他的病日益嚴重,小酒館的事全都落在媽媽和我手里,我們忙得沒空注意那個討厭的客人。
那是一個一月的清晨,凍得刺骨。打上厚霜的海灣一片灰白,浪花輕輕拍打石頭,低低的太陽剛剛觸到山頭,遠遠照到海面。船長比平時更早得起床去了海邊。他的短刀在藍色舊外套寬寬的衣擺下晃蕩,黃銅望遠鏡夾在臂下,帽子向后倒在后腦勺上。我記得他每朝前邁一步就有一股呼出來的氣像霧一樣跟在后面;他拐過大巖石時,氣呼呼地大聲哼了一下,好像還想著利夫西大夫的事。那是我最后聽到的聲音。
哦,那個我以前從未見過的男人踏進店堂時,母親正在樓上陪父親,而我在為船長擺放早餐餐具,等船長回來。那人膚色蒼白,油膩膩的,左手缺了兩根手指;身上掛著短刀,卻不像好斗之人。我一直在留意水手,不管是缺腿的還是不缺腿的。我記得這人很奇怪,不像水手,卻又帶著大海的味道。
我問他有什么需要,他說他要朗姆酒;可我出去拿酒時,他卻往桌邊一坐,叫我過去。我捏著餐巾,停在原地。
“過來,孩子,”他說,“走近點。”
我朝他邁了一步。
“這是不是我朋友比爾的桌子?”他斜著眼睛問我。
我說我不認識他的朋友比爾;這是為住在我們這兒的客人準備的,我們都叫他 “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