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名叫尼爾斯的14歲男孩不愛讀書,調皮搗蛋,好作弄小動物。一天,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因作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妖法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他騎在鵝背上,隨著大雁走南闖北,周游各地,看到了自己祖國的大好河山,也飽嘗了不少風險和苦難。在旅途中,他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不少優點,改正了自己的許多缺點。當他重返家園時,成了一個溫柔善良、樂于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