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臺梭利教育法之所以能影響整個世界的教育體系,關鍵在于她在總結盧梭、裴斯泰格齊、福祿貝爾等人自然主義教育思想的基礎上,形成了自己革命性的兒童觀念。她認為兒童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內在生命力”,這種生命力是一種積極的、活動的、發展著的存在,它具有無窮無盡的力量。教育的任務就是激發和促進兒童“內在潛力”的發揮,使其按自身規律獲得自然的和自由的發展。她主張,不應該把兒童作為一種物體來對待,而應作為人來對待。兒童不是成人和教師進行灌注的容器;不是可以任意塑造的蠟或泥;不是可以任意刻劃的木塊;也不是父母和教師培植的花木或飼養的動物,而是一個具有生命力的、能動的、發展著的活生生的人。教育家、教師和父母應該仔細觀察和研究兒童,了解兒童的內心世界,發現“童年的秘密”;熱愛兒童,尊重兒童的個性,促進兒童的智力、精神、身體與個性自然發展。她還利用第一手觀察資料和“兒童之家”的實驗,提出了一系列有關兒童發展的規律。
蒙臺梭利認為,每個孩子都需要去觀察,對外界作出反應,去學習,去集中注意力,甚至讓自己獨處。為此,蒙臺梭利一直致力于打破已有的教育傳統,尋求了解孩子和愛孩子的新方法。在本書中,她描述了孩子的特性,傳授了如何更充分地喚起孩子學習熱情的方法。正如蒙臺梭利所言:“即便是對那些非常幼小孩子的教育,我們的目的不應是為他們上學準備,而是為了他們的生活?!?/font>